南岳高速萱洲互通工程监理GSJL01(重新招标)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其他:现对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房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同时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第一信封投标函落款“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及第二信封投标函落款“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以为“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内容。
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修改为“衡阳市高新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号楼903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招 标 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