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二路东侧地下空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3年8月1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3年8月15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中写明项目范围为“规划二路东侧规划10.7亩公园绿地及地下空间开发,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请明确10.7亩公园绿地的用地红线范围。
答:已提供绿地规划红线图,详见附图。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3.2.1.2款的“(1)市政设计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1)市政设计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3条的第(6)款中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勘察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修改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勘察服务、市政道路专业设计服务、市政排水专业设计服务、建筑专业设计服务、风景园林专业设计服务中同一服务内容不允许由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承担”。
4、本项目评标办法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的“团队人员”评审内容增加注6:“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团队专业负责人应由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建筑、结构、暖通专业负责人应由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应由承担市政排水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电气专业负责人应由承担建筑设计任务或市政道路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道路专业负责人应由承担市政道路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景观专业负责人应由承担风景园林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5、重新发布本项目评定分离方案,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部分均做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