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星城院子营销售楼中心施工项目。
2、采购预算:3816074.14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磋商限价): 3711520.02元。
3、工程范围:本次预算范围为1-8轴部分建筑和安装工程,8-9轴除共用的桩承台和桩基外其余项目不在本次预算范围内:(1)土建部分:包含场地平整、基础工程(桩基础、独立基础、基础梁)、结构工程(柱、墙、梁、板);不含砌体工程、装饰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等内容。(2)安装部分:包含强电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给排水工程;除防雷接地外,强电包含一级配电箱、户外临时用电总配电箱及相关配管配电电缆,给排水只计算干管,支管处按预留接口考虑。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一)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二)磋商报价要求
1、编制依据:
1.1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第三轮设计图;
1.2 湖南大地岩土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地勘资料;
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4 湘建价〔2020〕5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1.5 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1.6 湘建价〔2016〕160号文件《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
1.7 湘建价〔2019〕4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1.8 湘建价〔2022〕14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1.9 2023年5月份长沙建设造价结合厂商价格及市场价;
1.10 《星城院子营销售楼中心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一(设计单位回复意见)》;
1.11 《星城院子营销售楼中心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二(设计单位回复意见)》;
1.12 建设工程相关现行文件、图集、规范等;
(三)编制说明
3.1 房建项目钢筋计量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成型钢筋的搭接长度未摊入相关综合单价中;
3.2 所有土石方计量按经批准的实际开挖工程量计量;
3.3 钢管、扣件用量按定额预算含量包干,结算不调整;
3.4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按工程量计算部分按签证办理;
3.5 房建项目按质量通病防治要求的门窗塞缝、堵架眼、螺杆封堵已含在相关单价中;
3.6 本项目不可预见费按照分部分项费的5%考虑;
3.7 所有构件砼按商品砼考虑,砂浆均按预拌砂浆考虑;
3.8 依据建设方意见,本项目不考虑洗车槽费用;
3.9 依据建设方意见,本项目只计算场地平整费用,场地平整平整后相对标高按-0.15m考虑。基础基坑、沟槽土石方(桩基础、独立基础、基础梁等)按两部分考虑,一是回填利用部分,按开挖后就近堆放考虑;二是需处置部分及凿桩头等废渣运距按场内运输1km包干计算,不另计算渣土办证、卸土场费用、卸土场平整等其他费用;
3.10 本项目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一台挖掘机、一台旋挖钻机包干计取;
3.11 本项目不考虑塔吊及塔吊基础;
(四)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如下:
4.1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需保持费率与招标控制价对应项目费率一致,不优惠;不可预见费金额需保持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一致,不优惠;
4.2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4.3最后报价时,需列详细报价清单胶装。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拟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时只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声明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综合类)、质量员1人的书面承诺。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六、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长沙力都启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按照形象进度完成节点的70%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所有手续办理完成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办理完最终结算审计后支付至最终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结算款作为质量保修金,该质量保修金同时作为风险保证金,如发生须扣除风险保证金的情形,承包人同意可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抵扣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或风险保证金时由承包人补足。在缺陷责任期满(2年)或风险保证期满后(如发生审计检查,以有关部门审计检查结束的时间为准),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的90%(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无息返还至承包人。本工程自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至5年防水质量保修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且结算审核完成后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的10%即预留的防水质量保修金 (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无息返还承包人。
3.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