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因招标文件未与答疑澄清公告同步发出,现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2、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