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长沙市望城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8-21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提质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1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墙体拆除、新建墙体、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安装工程,广告字部分等。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列表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 实施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1.2实施地点:长沙市望城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



五、服务标准

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如有)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 .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六、验收标准

1.成交供应商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提质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1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墙体拆除、新建墙体、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安装工程,广告字部分等。
三、项目清单及说明(含工程量清单表、说明、标准等)
(一)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二) 编制依据说明:
1、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工程施工图。
2、2023年《长沙建设造价》5月信息价、2022年长沙市财评定价及相应市场价。
3、2020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消耗量标准》及其解释文件。
4、相关规范、标准图集及技术资料。
四、项目实施要求
1. 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成交供应商主动向采购人报验材料并出具材料合格证明,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投入施工。
2. 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2.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2.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5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2.6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2.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2.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2.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3.验收要求
3.1成交供应商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3.2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5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4. 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如有)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 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五、项目特别说明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 实施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1.2实施地点:长沙市望城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
2.结算方法
2.1 付 款 人:长沙市望城区白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
第二次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结算资料,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
第三次支付:余款(工程结算款的3%,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后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3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出具的评审结果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 工程变更
2.4.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4.2 原则上工程施工不允许变更,如需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3.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部分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本项目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