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2023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全部内容。
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规范。
1、施工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以及供货范围
(1)成交人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2)成交人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人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应和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5)成交人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需辅材、配件、配套施工等。
2、施工要求
(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成交人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3)成交人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4)成交人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5)成交人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6)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施工时间及地点
(1)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施工完毕,60天内办理竣工验收。
(2)施工地点: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内。
2、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市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湖南师大附中梅溪湖中学)。
(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办理竣工验收后30天内,付合同价款的70%。经财评审计后,累计支付到最终结算价(审计确认的结算价)的95%;扣留最终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30天内(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1、质量保证
(1)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要求,验收合格。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1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4)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设备所需的零配件。
2、现场施工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负责不在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
(2)施工期间,消防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持全天侯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承包人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维护单位协调一致。
(3)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空调的正常运行。
(4)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六、验收标准:(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经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规定的合格标准。
(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人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