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文件,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全面调查望城经开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经济普查工作服务的供应商。
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统计部门要求,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重点,按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1、以望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名义参加市区统一的经普工作培训并完成普查两员的选拔;
2、根据前期普查区域划分,对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任务路线分配,确定普查范围及数量,熟悉与园区环境、企业联系人等;
3、完成单位清查工作,形成单位清查底册;完成建筑物采集,修改预制建筑物信息,入户采集法人单位、个体户信息和产业活动单位,重新核实平台退回法人单位、个体户和产业活动单位信息,查疑补漏未核实的单位底册信息;
4、完成单位信息的普查采集(按企业类型进行,不同企业填报不同的信息范围)、数据填报和上传工作。
5、针对遗漏的单位进行二次普查、针对外埠企业进行短信及电话外呼,实现普查单位全覆盖;
6、完成数据汇总及审核工作,结合普查信息,对采集数据质量进行核实,确保全面无误的完成数据报送工作;
7、通过查漏补缺、数据检查、数据审核及报送,全面提高望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普查率。
服务要求
1.在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须指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并指派不少于 2 名及以上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驻点工作,人员须固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按需配备不少于50人的团队参与此项目(其中至少10人须具备统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查漏补缺和外部企业信息采集,原则上50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常驻采购人所在地区办公、住宿,确保工作效率;
人员确定前需经采购人同意确认方可上岗,如不符合需求,需在3日内重新更换符合需求的人员。如遇到采购人被国家、省、市抽中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供应商需增派人员辅助采购方完成相关工作。
2.指派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得有不良的社会行为记录。
(2)具有一定的数据采集、处理能力。统计员专业以财会、税务、数学、统计等专业为主。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 能独立完成经济普查工作。
(4)能适应工作节点并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加班。
3.服务地点:望城区经开区管委会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应商和指派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因业务承揽获悉的任何统计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系统信息、调查对象信息、调查对象数据、汇总数据等。供应商及指派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采购人将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赔偿。
6.供应商和人员需秉持服务、专业的态度,依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做好企业的指导,不得损害统计部门的形象,不得危害企业的利益,指导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采购人,不得激化矛盾,应妥善解决。
6.供应商和人员须服从采购人业务领导,及时高效完成所交办任务。
7.每周服务情况应及时汇总分析反馈采购人,项目结束前需向采购人提供总结报告。
8.需提供7天×24小时全时响应服务,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在半小时之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相应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望城区经开区管委会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
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费用支付
1、通过前期和市场所对接,预计本次普查(清查)工作量约8000家,投标上限金额为120万元,即最后结算总金额超过120万元,合同金额按120万元计算,未超过120万元,合同金额为实际清查单位数量乘以清查单价,加上实际普查单位数量乘以普查单价;
2、报价说明: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报价需含清查单价和普查单价;
3、双方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预付款;
4、供应商完成单位清查工作,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5、供应商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服务要求
1.在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须指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并指派不少于 2 名及以上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驻点工作,人员须固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按需配备不少于50人的团队参与此项目(其中至少10人须具备统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查漏补缺和外部企业信息采集,原则上50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常驻采购人所在地区办公、住宿,确保工作效率;
人员确定前需经采购人同意确认方可上岗,如不符合需求,需在3日内重新更换符合需求的人员。如遇到采购人被国家、省、市抽中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供应商需增派人员辅助采购方完成相关工作。
2.指派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得有不良的社会行为记录。
(2)具有一定的数据采集、处理能力。统计员专业以财会、税务、数学、统计等专业为主。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 能独立完成经济普查工作。
(4)能适应工作节点并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加班。
3.服务地点:望城区经开区管委会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应商和指派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因业务承揽获悉的任何统计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系统信息、调查对象信息、调查对象数据、汇总数据等。供应商及指派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采购人将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赔偿。
6.供应商和人员需秉持服务、专业的态度,依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做好企业的指导,不得损害统计部门的形象,不得危害企业的利益,指导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采购人,不得激化矛盾,应妥善解决。
6.供应商和人员须服从采购人业务领导,及时高效完成所交办任务。
7.每周服务情况应及时汇总分析反馈采购人,项目结束前需向采购人提供总结报告。
验收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项目履约验收。
服务考核情况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
1、受托方应尽职尽责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业务。
2、本采购需求未明示的相关需求及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成果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