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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15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
开标时间:
2023-08-29
项目预算:
97.29万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8-29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CG-202308140026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972928.68元
       最高限价:943740.82元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其他建筑工程 长沙经开区黄花大厦标识标线及室外附属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1 972928.68 972928.68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8,绿色建材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1)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05月至202307月。

2)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

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属于“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8-23 17:3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确认函获取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8-29 15: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8-29 15:30
       2、开启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8-15起至2023-08-18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0822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 递交地点: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2、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3100(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3、监管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731-840200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林
电 话:0731-84873946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倩
电 话:15388059159
地 址: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2023 年8 月15 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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