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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度征地、供地项目地籍测绘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8-15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度征地、供地项目地籍测绘项目,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工作安排,为推进实施年度征地、供地计划,拟委托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地籍测绘技术服务工作,提交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地籍调查表、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技术文件办理供地手续。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技术规格

采购

品目

          

项目类性

计量单位

预计测绘面积(㎡)

预计拔地定桩点数
(个)

测绘单价(元/㎡)

定桩单价(元/个)

预算金额(小计)

备注

测绘服务

征地项目

4346272.49

2514.00

0.14

385.00

1576368.15

征地地籍测绘(1:2000)

测绘服务

供地项目

1378121.89

620.00

0.11

385.00

390293.41

土地出让、划拨、收回、置换等项目测绘(1:500)

合计

 

 

5724394.38

3134.00

 

 

1966661.56

备注: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项目总体要求正式成果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提交成果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2.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习惯。

3.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服务单位出具的地籍测量报告、地籍调查表、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相关技术文件需满足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审批要求,即满足《城市测量规范》(CJJ8-2011)、《地籍调查规程》 (TD/1001-201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有关要求。

5.服务单位需根据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业务委托函》开展具体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报告编制。

6.根据征地、供地计划和时序安排,承担项目前期咨询工作。

7.承担业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对接沟通工作。

8.成果要求: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各种图件及数据库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或第三方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收,且正式成果必须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纠纷原因来自中标供应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5.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2个月内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按各个项目提交成果,凭乙方提供的正规税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用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项目评审专家费、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疫情防控物资费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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