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条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布第01号澄清公告,本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补充和修改。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第7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 ×(1-下浮系数),与第7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不一致。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招标文件第7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 ×(1-下浮系数)”为准。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澄清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湖南省耒宜零道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