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提问回复函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于2023年7月2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提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项目名称是“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与新点投标软件导出的项目名称为“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标段为“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不一致,请问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回复:项目名称: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提问2:本项目未划分标段,投标文件中涉及填写“招标项目及标段”的地方,是否只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即可?
回复:可以。
提问3:招标文件13页“保证保险 (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办理相关投保手续”。请问如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担保,是否只需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即可?如用保函是否不需要填写招标文件109-110的投标保函?
回复:如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即可。如用保函不需要填写招标文件109-110的投标保函。
提问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标准1.3.3与专用合同条件工程质量要求6.4.1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标准1.3.3为准。
提问5:投标函附录的“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否按专用合同条件15.2.1逾期竣工违约金为“200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5%”填写即可?
回复:可以。
提问6:招标文件P139“二、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写明:3、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 请问各模块之间的页码是否可以不连续,只要做到每个模块内的页码连续即可?
回复:可以不连续,每个模块内的页码以“1”开头。
提问7:招标文件P7、P10和P56关于质量的规定不相同,请统一确定。
回复:以招标文件P10“投标人须知”为准。
提问8:技术标第四个模块“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在招标文件的打分表里为“0”分,但是软件版里有上传通道。 如果不需要编制,请问这个模块是选择忽略,还是上传一页纸(上面写明“无”,且不编写页码)?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9:本项目无工程量清单,请确定招标范围,是否图纸上的内容均属于招标范围内?土方开挖是否包括地下室大型土石方?
回复:图纸上的内容均属于招标范围内。土方开挖包括地下室大型土石方。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及发包人要求。
提问10:招标文件P12页3.2.4条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中描述,“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7856.09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16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9.48 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98.64*0.55=54.252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最终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设计费为签约合同价。)预备费 561.43 万元。”但根据控制价描述6168.36万元+849.48万元+561.43万元=7579.27万元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7856.09万元不一致,请问是否有误?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7856.09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168.3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9.48 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98.64*0.55=54.252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最终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设计费为签约合同价。)预备费 561.43 万元,建设期利息276.83万元。
提问11:根据招标文件P12页3.2.4条描述知施工图设计费54.252万元是包含在工程建设其他费849.48万元中的,请问招标文件P136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中“1施工图设计费”是否填写金额为54.252万元(在备注中注明:此费用已含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填写金额为849.48 万元,“4预备费”填写金额为 561.43 万元。投标总报价为“2建设工程费用+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预备费”的合计费用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P136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中“2.1施工图设计费”填写金额为54.252万元(在备注中注明:此费用已含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填写金额为849.48 万元,“3预备费”填写金额为 561.43 万元。投标总报价为“1工程建设费用+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预备费+4建设期利息”的合计费用。
提问12: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部分是否只需要提供招标文件136页《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因137页建安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未进行勾选,是否不需要提供清单工程量?
回复:不需要。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回复函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回复函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补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8177169。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鼎安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路210号银源春天A、B栋107室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5700733217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写字楼1811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4-3199133 1380734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