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树中、小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高铁审[2020]14、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在会展片区开发收益中统筹(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松树中、小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1)松树小学位于高铁会展新城片区,长沙县黄兴镇,滨河路、教育路、都天庙路、金太路合围区域;(2)松树中学位于高铁会展新城片区,长沙县黄兴镇,松树山路、敢胜路、兴盛路、金太路合围区域。
2.3建设规模:(1)松树中学:项目总用地面积58378.45㎡,净用地面积55108.26㎡,规模为42班完全中学。总建筑面积为57009.35平方米,容积率0.80,建筑密度28.15%,绿地率35.34%,机动车停车位180个(为地下停车位)。本次设计总建筑面积为47849.72㎡,设计范围包括1#礼堂、2#食堂/体育馆、3#综合楼、教学楼、4#午休楼、5#垃圾房、6#传达室、架空公共共享开放活动空间及一层地下室,国际交流中心不在本次设计范围(远期建设)。(2)松树小学:项目总用地面积45998.04㎡,净用地面积40328.37㎡。规模为42班完全小学。总建筑面积为41803.53平方米,容积率0.77,建筑密度28.26%,绿地率35.65%,机动车停车位108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3个,地下停车位91个,另设4个大巴车位)。本次设计总建筑面积为35433.39㎡,设计范围包括1#教学楼、2#科技楼、3#行政楼、4#体育馆/食堂、5#垃圾站、6#传达室、架空公共共享开放活动空间及一层地下室,国际交流中心不在本次建设范围(远期建设)。项目最大单体(3#教学楼、综合楼)建筑面积约 22443.18㎡,建筑群有连廊连接,最大跨度45米(体育馆)。本项目须按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装配率为50%。
2.4工程造价:约39250万元。
2.5 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60天,为开始工作之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其中设计工期为30天(不含审图时间)。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设计工作内容:除方案、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以外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松树中小学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包含建筑工程设计、消防设计、人防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室外管网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及景观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信息化工程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工艺图设计、钢结构和基坑支护等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项目采用BIM技术且应满足施工图审查需要,并提供设计配合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报建图、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本项目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施工工作内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对应初步设计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地下室、建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配式建筑、室外工程(含道路及附属工程、挡土墙、景观、绿化、运动场、围墙等)、室内外给排水(含排水接入市政管网)、消防、防雷接地、绿色建筑、电气工程(含内线、配电、施工用电)、自来水、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暖通、照明、电梯、燃气接入、外电接入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工作。其中远期建设的国际交流中心,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管线迁改、厨具设备、直饮水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不在承包范围,但相应管线预留预埋包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2.9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质要求: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3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投标企业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类型为 PC 综合类或 PC 生产类。
3.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业绩要求:
3.3.1施工业绩要求: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1000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2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1000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3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为一个施工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
3.4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考核要求:
3.4.1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①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②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予以认可。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3.4.2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①考核期限:1080 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②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设计负责人 1 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