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第三住院大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审〔2020〕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第三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9号
2.3项目概况:在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现东院区原址25.2亩规划用地的范围内,保留建设过渡期必要医疗业务用房,拆除院内部分现有建筑,新建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9943.96平方米,增设床位642张。拟建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00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39126.4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849.23万元;预备费2198.78万元;建设期利息3825.53万元(以实际为准)。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确保2024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及验收,2025年6月完成项目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前期咨询、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护)、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电梯等)、装配式建筑、室外绿化景观、道路、亮化、垃圾站、综合管网、绿色建筑设计、围墙等所有内容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设计服务包含BIM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初步设计阶段:①构建满足初步设计阶段的BIM应用模型;②设计图纸查错;②地质模型构建及基础桩基或锚杆优化;③管线动迁分析及优化;④各专业碰撞分析及优化;⑤净空分析;⑥工程量分项统计;⑦四维施工模拟;⑧装修效果图绘制。
■监理服务:实施监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不含结算审核)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
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委托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⑥每天派驻驻场造价工程师现场办公;⑦材料或设备询价、定价;⑧需要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或分包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
竣工阶段协助招标人完成以下工作:①竣工决算的编制;②建设项目后评价。
以上内容均需及时提供正式的成果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工程技术服务中对标管理及检验与核查。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甲级工程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一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亏损。以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不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800天内完成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800天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15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0㎡(含)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造价咨询业绩。勘察、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业绩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明确的最后时间为准;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业绩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五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②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③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筑师(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⑤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的至少其中一项注册执业资格,并且注册单位为同一家企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监理负责人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共计7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后的2020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