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 以 蒸发改【2021】128号、2111-430421-04-05-43448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衡阳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阳县各乡镇;
2.2规模:1、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设置界标牌374块,宣传牌56套,道路交通警示牌81块,危险品绕行标识牌5块、设置防护隔离网34675平方米,防护防撞栏500米。2、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截污工程:建设截水沟10700米;(2)生态边坡建设工程:建设生态边坡5700平方米;(3)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生态护岸2200米;(4)保护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0吨/天,配套管网1000米;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四格池)275个。项目总投资2292.70万元。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衡阳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http:\\gcxm.hunanjs.gov.cn\dataservice.html)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无 ;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6)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实行承诺制(格式自拟),承诺其中标后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规定配备到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起,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自行在交 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 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 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8月21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监管部门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4-6813485
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县西渡镇春风东路93号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西路 49 号金钟.大雁城9栋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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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凌先生 联 系 人:唐雅晴
电 话:0734-6656677 电 话:1857472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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