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灵芝山庄提质改造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中标方在拿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缴纳并签订合同,与专用合同条款3.7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具体按湘建监督(2022)6号文执行,两处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履约担保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 逾期竣工违约金及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在招标文件中均未明确,请问投标函附录中是否可以填写“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答: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衡阳市灵芝山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南岳区半山亭麻姑桥;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6073454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栋506室;
联 系 人:唐宇、冯承兰、叶亮辉;
电 话:0734-8141446、18143365335。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734-823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