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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教育医疗综合保障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 2023-07-13
项目名称:
洪江市教育医疗综合保障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3-08-07
项目预算:
2.37亿
招标人:
湖南洪江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洪江市教育医疗综合保障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30605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教育医疗综合保障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20230701,项目业主为湖南洪江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7257.06 (合70.89亩),其中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1328.64(合16.99亩)、提质改造项目用地面积35928.42㎡(合53.8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59539.45㎡,其中新建项目16395.27㎡、提质改造项目43144.18㎡。本项目由新建和提质改造两部分组成,其中:新建部分包括黔阳二中食堂及宿舍、洪江市中医医院食堂、镡城体育公园服务餐厅(含超市)、芙蓉中学科教楼、两眼塘幼儿园、黔阳一中停车场及木屋商店、黔阳一中游泳池及配套浴室等,主要为新建建筑及设备购置;提质改造部分包括芙蓉中学食堂及宿舍、职业中学食堂及宿舍、人民医院食堂、黔阳一中超市及食堂、黔阳一中宿舍、人民医院停车场等,主要为现有建筑装修改造及厨房设备更新。项目总投资为23699.0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市教育医疗综合保障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洪江市城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含新建黔阳二中食堂及宿舍、黔阳一中停车场及木屋商店、黔阳一中游泳池及配套浴室。提质改造黔阳一中超市及食堂、芙蓉中学食堂及宿舍、职业中学食堂及宿舍、人民医院食堂、黔阳一中宿舍、人民医院停车场本次招标金额:6135.4万元。  

 1.3 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为:730

设计:合同签订完成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67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 质量要求:(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2)施工: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

1.7 保修要求:建设部令第80号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 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 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⑨联合体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设计单位。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7 13 日至20238709:00分止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870930分。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45-773650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交易平台查阅相关指南。

10.联系方式

人:湖南洪江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址:洪江市

人:唐先生

   话:0745-77330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3102

人:曹先生  项目负责人:曹劲立

   话:0731-85588035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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