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24000元。
收费标准: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长财采购【2017】18号)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
联系人:毛虎 |
电 话:0731-84872813 |
地 址:长沙县天华北路15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幸 何因 |
电 话:18774409338 0731-86907511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