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南雅中学校舍屋顶平改坡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20〕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南雅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南雅中学校舍屋顶平改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长沙市南雅中学内
2.3建设规模:根据长沙市南雅中学校舍屋顶平改坡项目初步设计(文字、图纸),其中平改坡工程总面积11499.42平米,包括尚朴楼、致诚楼、求真楼、图书馆、惟公楼、勖勤楼、大阶梯教室、学生宿舍、艺术馆、综合楼(学生宿舍);防水工程总面积6446.76平米,艺术馆防水2338.25平方米;食堂防水1560.98平方米、尚朴楼、致诚楼、校史馆、单身公寓、教师公寓、外籍教师公寓;给排水包括尚朴楼、致诚楼、求真楼、图书馆、惟公楼、勖勤楼、大阶梯教室、学生宿舍、艺术馆;求真楼顶天文台拆除面积64平米。
2.4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投资概算为980.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37.99万元。(以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安装等所有环节)
2.6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2.8.1设计范围: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2.8.2施工范围:平改坡工程包括教学办公区、艺术馆、学生宿舍区、校史馆、综合楼(学生宿舍)等;防水工程包括艺术馆、单身公寓、教师公寓、外籍教师公寓、食堂等。给排水工程包括尚朴楼、致诚楼、求真楼、图书馆、惟公楼、勖勤楼、大阶梯教室、学生宿舍、艺术馆等(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及经批准的施工图和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根据需要实施调整。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质要求: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3.1资格要求的类似施工业绩: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资格要求的类似设计业绩
? 不要求,□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4.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网址及结果;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文规定执行。
3.9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 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中的第六项。
5.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承诺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08月2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08月25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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