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小渡口泵站工程后续验收及相关咨询服务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人将水保验收工作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的各条款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4;条款名称:最高投标限价;编列内容:最高投标限价:玖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997900.00元)”修改为:“条款号:3.2.4;条款名称:最高投标限价;编列内容:最高投标限价:捌拾贰万零玖佰元整(¥820900.00元)”。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2.3进度付款“③专项验收(水保验收、环保验收、档案验收)完成付至合同总额的60%,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 5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修改为:“③专项验收(环保验收、档案验收)完成付至合同总额的60%,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2.9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完善施工过程中水保监测资料,编制项目法人报告,编制自主验收成果报告。”内容。
4、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咨询服务报酬清单中“序号:9;工作内容:水土保专项验收。完善施工过程中水保监测资料,编制业主报告,编制自主验收成果报告;单位:项(36个月);数量:1;备注:会务费包含餐费、住宿费、车辆使用费、会议室租用费等费用。资料费为水保监测费用。”内容。
5、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07月10日09时30分。
招标人:澧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常德市水利水电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