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1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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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000001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HNFJJLZHPGFNEW[FJ] | 答疑澄清时间 | |
递交时间 | 2023-06-15 13:28:0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城乡供水管网一期工程(三岔坪村、寨龙村、庄稼村)监理(第二次)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城乡供水管网一期工程(三岔坪村、寨龙村、庄稼村)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第6点“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发出解密指令后 6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现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及重新上传的电子澄清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即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 标 人: 吉首市城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 41 号 ; 联 系 人: 吴庆波 ; 电 话: 13707439269 ;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湘西经济开发区厚驿交通办公大楼11楼 ; 联 系 人: 翟谦尚(项目负责人)、王祥 ; 电 话: 15367225424;
(3)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8224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