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1.5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与61页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合格工程;招标文件91页4.1.1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以上几处对质量标准要求描述不一致,请明确该项目的质量标准以哪个为准?
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合格工程。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8%,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8%,两处金额不一致,请问履约担保金额以哪个为准?
答:中标合同金额的8%。
3.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额度为:合同金额的 10%(扣除单位工程预算价中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须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人工费用)。专用合同条款12.4.1中:发包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工日期后 7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以上两处预付款额度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合同金额的 10%(扣除单位工程预算价中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须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人工费用)。
4.专用合同条款15.3.2及专用合同条款12.4.1中第(5)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在工程竣工结算之前,承包人按照工程价款最终审计结论值的 3%缴纳质量保证金;专用合同条款15.3中“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留竣工验收结算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与专用合同条款15.3.1中“3 %的工程款”;以上几处质量保证金额描述不一致,请问质量保证金额度以哪个为准?
答:在工程竣工结算之前,承包人按照工程价款最终审计结论值的 3%缴纳质量保证金。
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2.1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保修。招标公告1.6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 80 号令)、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以上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保修要求以哪个为准?
答: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保修。
6.请问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材料单价是按《湘潭工程造价》哪一期编制的?
答:2023年3月份
7.该项目装饰工程(暂估部分)1127600元是否已含税,不需要再额外计取销项税?
答:含税,包含所有费用。
8.软件版“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 (业绩及信用))自评表”板块无签章入口,请问该板块是否需要签章?如要签章则其签章形式有何具体要求?
答:可不签章。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31-58262625。
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工程学院
地址:湘潭市福星东路 88 号
联系人:陈志强
电话:0731-586839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 199 号
联系人:周峰(项目负责人)、王帅、曾君
电话: 0731-84556896
电子邮件: hnzb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