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滨江片区(高新段)生态治理项目交通设施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滨江片区(高新段)生态治理项目交通设施工程(第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3-GC(XT)-010
3、项目地址:湘潭市高新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滨江路(双拥南路-迅达路)路面标线、交通标志、信号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中央栏杆等和二桥匝道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机非隔离护栏等内容。
5、施工工期:15日历天。
6、招标范围:标识标牌工程(包含滨江路(双拥南路-迅达路)路面标线、交通标志、信号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中央栏杆等和二桥匝道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机非隔离护栏等)进行采购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
二、采购金额:271.043414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且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参与投标的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确保所有产品设备满足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要求:与市局平安城市视频管理平台对接,高清卡扣及高清电子警察与市级非现场执法录入系统对接,与公安部六合一系统对接的书面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