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6月6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的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P61页中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2.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验的计1.5分”,此项条款设置不合理,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验的计1.5分或者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任一一人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验的计1.5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根据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2.4 (1)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荣誉奖项-监理获奖,在国家级监理奖项上设置了两个市政类国奖,而湖南省内企业中具备国家级奖且又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奖的监理企业仅且只有1家,建议将此荣誉奖项获奖时间统一修改为1095天,提高本项目投标单位竞争力。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国家级监理奖项730天是按省厅监理范本的规定设置的,监理奖项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奖设置符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湘建设[2020]206号文规定。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