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外国语学校校园整体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外国语学校校园整体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已由长沙市发改委以长发改审[2018]335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长沙外国语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外国语学校校园整体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635号
2.3 项目规模: 新建地下停车场、新建3栋教学楼、小剧场装修改造、翰书楼装修、校园内水电网改造、报告厅装修改造、新校门及传达室,建筑面积约69825平方米;
2.4 项目投资估算: 165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6 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30日历天;(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7 招标范围: 包括长沙外国语学校校园整体提质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工程、概算 编制)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8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壹级建筑师及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