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电力埋管施工已由 长发改【2015】32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电力埋管施工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 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电力埋管土建施工,包括湘府路京珠高速以东的湘府路(京珠高速~红旗路)10KV电力埋管;湘府路(红旗路~川河路)10KV电力埋管。
2.4 工程造价: 约970万元
2.5 工期要求: 28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电力管道和套管敷设,路面恢复,新建砖砌普通工作井、转角井、T型工作井等,部分线路采用现浇普通工作井、转角井、T型工作井,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肆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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