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梨子园路(永州大道-马路街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中1.2.3项目基本情况2、设计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最大雨水管Ф1500mm)、污水(最大污水管Ф800mm)、电力(预埋)、通信(预埋)、给水(预埋)、燃气(横断面定位)、绿化、道路照明工程设计等。修改为: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最大雨水管Ф1500mm)、污水(最大污水管Ф800mm)、电力(预埋)、通信(预埋)、给水(预埋)、燃气(横断面定位)、绿化、道路照明工程等。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1形式(1)☑承诺,修改为:1形式(1)☑承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采用承诺形式递交投标担保:(1)被授予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投标人;(2)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
建筑强企称号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公布的评审结果为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采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承担过1598.89万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修改为:(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承担过1598.89万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综合工程施工业绩。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4“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投标人数量的确定方式”2.2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超过15个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投标人数量,修改为:2.2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超过15个时,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确定投标人数量:(2)按照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4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支付。修改为: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支付,由招标人支付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6、请问本工程投标信息表中“暂估价”金额,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的合计金额,还是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的合计金额填写? 招标文件P139页十三、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万元)这一栏是否填写专业暂估价+分部分项暂估价这两项合计费用?
回复:暂估价金额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不包括材料暂估价。即:统一填报数据按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方式填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与合同内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为准。
8、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无标书签章,请问:“施工组织设计封面、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无需签章。
回复:不需签章。
9、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 06 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次修改、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为准。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同步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