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及修改通知
[编号:第1号]
(合同编号:HNST-GC/STXFSD-2023-01)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991,557,279.00元。
2、本项目补充附件12“临时用地位置图”、附件13“生态修复参考工程量清单”。
3、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3“价格清单说明”、附件4“价格清单”,以更新的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新的招标文件及附件。
4、招标文件P197页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2.2.9.4条“工程验收工作”中“工程验收工作范围及职责”表格显示不全,现补充如下:
工程验收工作范围及职责
序号 |
验收项目名称 |
涉及专项验收 |
发包人责任 |
承包人责任 |
备注 |
1 |
单元、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 |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组织验收。 |
承包人按“三检制”完成验收;配合监理人验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发包人邀请的专家的交通费、专家咨询费。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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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项(单位)工程验收 |
/ |
发包人负责协调组建验收委员会和验收组织。 |
承包人负责承办。 |
需委托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由发包人负责协调。 |
3 |
专项 |
/ |
1)发包人负责协调组建验收委员会和验收组织。 |
承包人负责承办会议及现场检验工作。 |
涉及的环保水保专项检查,档案专项检查和验收,由发包人负责协调,承包人负责承办;政府质量监督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承办。 |
4 |
项目完工验收 |
/ |
发包人负责协调组建验收组织。 |
承包人负责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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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竣工验收 |
1)栖息地恢复工程;2)生境提升工程;3)建设征地移民安置;4)环境保护;5)水土保持;6)消防;7)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8)职业健康卫生;9)工程决算;10)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 |
1)发包人负责协调组建验收委员会和验收组织。 2)发包人负责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程决算专项验收。 |
1)承包人负责承办除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程决算专项验收以外的各专项验收; 2)承包人负责承办工程竣工验收; 3)承包人配合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程决算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
消防专项验收:承包人代表发包人负责协调组建消防专项验收的验收委员会和验收组织,负责具体承办;安全鉴定、政府质量监督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承办。 |
6 |
疏浚处置物验收 |
/ |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组织验收。 |
承包人负责承办。 |
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