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广播电视大学迁建项目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2016]62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拨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广播电视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广播电视大学迁建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1号(原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新开铺校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579.21㎡,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2000.00㎡,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16000.㎡,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拟建最高建筑高度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开放(教育)大楼、社区教育大楼、继续教育大楼、体艺馆,且应将办公室、咨询接待中心、教室、数字图书馆、数据交换中心、课程中心、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室内展示区、室内停车场、室内篮球场、室内羽毛球场等设在各楼栋;开放(教育)大楼、社区教育大楼、继续教育大楼可整合为一个建筑群,所有建筑间通过长廊链接。另外改造两栋旧学生宿舍楼约7000㎡,建设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教师食堂等。项目总投资额约12214.23万元(以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4、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设计部分: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全过程等。具体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础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环保、节能、人防、弱电、海绵城市、绿建等专业的设计及室外工程、改造工程等全部设计内容以及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5、勘察及设计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相关技术参数核查;
(2)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内容及上会审查;
(3)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备案。
(4)工程勘察周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开工令为准。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建设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建设方批准计划落实。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获得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资质条件要求中第2.1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成员须具资质条件要求中第2.2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联合体中有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6.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6.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2月2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4、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招标人验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九、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本项目无勘察设计补偿费。
地 址:长沙市顺星桥巷1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吴老师
电 话:0731-82684056 82684009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聂毅 杨女士
电 话:0731-84514218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