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第一标段 已由 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基础[2015]748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第一标段
2.3 建设规模: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呈南北走向,主要沿万家丽路行进,线路全长35km,共设26个车站,其中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5km,设车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28km,最大站间距2.44km,为时代阳光大道站至湘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87 km,为东郡至万家丽广场区间。
本标段为毛竹塘站~大塘站,标段内车站均为地下站,工程范围含毛竹塘站、板塘冲站、大塘站共3个车站及车站前后相邻各半个区间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本标段包含毛竹塘站-板塘冲站区间风井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
2.4 工程造价: 本标段工程造价约8100万元,其中机电安装工程约5000万元、消防工程约1100万元、装修工程约2000万元,具体以最终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 2019年底完成竣工验收,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8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线车站(含中间风井)及区间的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全线车站(含中间风井)及区间的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及消防系统、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综合支吊架(含抗震支吊架)系统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甲供设备除外)、保管、安装(设备自带安装的除外)、调试、试验、综合联调、验收、竣工图编制、培训、试运行(营)、运营移交(资产移交)及质保期服务;属地管理、技术服务、工程维护配合、配合完成各种验收。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1)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2)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若出现其排名第一的多个标段中标金额相同的情形,则须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最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中标价为其自身的投标报价。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3)对于存在替补中标情形的标段,其中标价即为替补中标人的自身投标报价。(4)若需替补中标的标段,出现无中标候选人替补中标的情形,则对该标段重新招标。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⑵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以相同职务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是指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独立承担的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250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高铁、地铁、轻轨、磁浮等)区间(隧道)或车站机电设备(至少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动力照明系统)安装工程业绩。不接受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暖通或给排水或电气或自动化控制 专业的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A:(1)联合体投标还须满足:①联合体各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2、3.5.3项的要求;
(3)联合体参与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联合体参与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联合体参与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牵头人及参与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资质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2、3.3项的要求。
B:因相关原因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C:根据投标承诺书(一)及投标承诺书(二)2-1、2-2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若为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书均须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8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11月 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1.0(工程建设施工投标版)2018-10-26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93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为准。
9.4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