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审〔2019〕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鼎安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衡阳鼎安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鼓区西湖公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检测)
2.2项目地点:石鼓区西湖公园片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该棚户区共拆迁户数261户,拆迁建筑面积30229.69平方米;征地拆迁完成后用于安置房及商品房开发用地11920.57平方米,其余土地为市政及公园用地(不属于本项目用地)。(2)安置房、商品房建设。该棚户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0739.19平方米,其中住宅40172.06平方米,容积率约3.4,绿地率25.21%。(3)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一栋82米安置房(27层),总建筑面积约20936.03平方米,其中住宅17431.186平方米。投资额为10645.1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19900.00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900日历天,总服务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日期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含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材料检测、水电检测、空气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性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沉降观测等。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必须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同时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并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材料检测、水电检测、空气质量检测、建筑门窗性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沉降观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设计、监理、检测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一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起)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需至少包含设计、工程监理、检测服务中任意两项内容);或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工程监理业绩和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设计业绩专项业绩。
注:①专项业绩可以是单项咨询业务,也可以是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专项咨询业务;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别对应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③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④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⑤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⑥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③拟任检测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3.2.7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③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接受不超过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且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5月 06 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4-817716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鼎安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路210号银源春天A、B栋107室
邮 编:421100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1570073321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写字楼1811室
邮 编:421100
项目负责人:谢丽莉
电 话:0734-3199133 13807347133
传 真:/
电子邮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