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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12-14
项目名称:
长沙市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800万

长沙市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5]169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隆平新区;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项目西起杉木路,东至望龙路,道路全长约624米,标准路幅宽度为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4  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最终以区审计审定为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严格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省外企业须按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5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7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12 月14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2 月2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1 月   6日9 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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