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澄清及修改通知
[编号:第1号]
(合同编号:HNST-FW/STXF-2023? 01)
各投标单位:
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6“投标人的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表”第6项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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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0~20 分) |
全国性奖项(12 分)每个奖项计 3 分,最多得 12 分; 区域性奖项(8 分)每个奖项计 2 分,最多得 8 分。 注:投标人近 8 年(2015 年 4 月-投标截止时间)在水利水电工程获得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的时间或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全国性奖项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水利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奖;区域性奖项是指流域或省级政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水利厅(局)(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奖。同一项目获得2个以上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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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