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美丽白沙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房・美丽白沙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市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雁发改备〔2021〕118号文【项目编码号2107-430406-04-01-684899】,项目业主为中房集团衡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中房・美丽白沙商业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为135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房・美丽白沙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衡阳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塑田社区南郊大道38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中房・美丽白沙商业综合体项目拟在征购的土地上兴建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为25315.4平方米,本项目由3栋3层商业建筑及地下室组成,分别为27#栋8703.03平方米;27#栋地下室:3985.7平方米;28#栋8041.31平方米;29#栋4585.36平方米。其中29#栋为装配式建筑。(具体建设内容和相关数据以规划审批为准)。
本项目工程建安计划投资约为13500万元。
招标控制价为:99169306.22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27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装饰装修等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全过程服务。
其中设计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电气、暖通、供水、消防、人防、绿化、亮化、室内装修及建筑物周边市政给排水、景观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具体设计标准由业主确定,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内容。
1.5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1.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系本企业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34-8846545。
招标人:中房集团衡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天马山南路附三号
联 系 人:欧先生
联系方式:19973499392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宋女士 黄女士 联系电话:0734-3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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