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东湖路古树路口至大奎上路工程项目(王仙岭泛五盖山环东湖景区旅游公路A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东湖路古树路口至大奎上路工程项目(王仙岭泛五盖山环东湖景区旅游公路A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已由 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苏发改批[2023]16号 文件批准建设,并核准为公开招标,初步设计已由 郴州市苏仙区交通运输局以苏交批[2023]9号批准,招标人为 郴州市苏仙区投融资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总投资3119.981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本级财政预算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永乐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东湖路古树路口至大奎上路工程项目(王仙岭泛五盖山环东湖景区旅游公路A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2 建设地点:苏仙区观山洞街道观山洞村;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环东湖路古树路口至大奎上路农村公路进行提质改造,起点接环东湖路A标段K1+597.305桩号,途经叶家,终点顺接苏仙区东湖至大奎上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东湖至凉伞坪段)的起点,全长约1.086Km,路基起点K0+000~K0+220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7.5m,K0+220~K1+086.454段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1lm,路面宽6.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本次改造的建设内容包括路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约25772m3,排水防护工程3914.9m3,路面工程7175平方米,涵洞66m,雨污管网2235m,照明工程路灯28盏,标志牌14块,波形钢护栏200米,钢筋砼护栏80m,人行道护栏840m,标线796m,平面交叉3处。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保等全面负责;
2.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
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投标人,也可以是联合体。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资格条件:1.设计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具有:在一个合同中完成不少于1.52Km 沥青混凝土路面三级公路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工程内容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 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30日),在 1 个合同中完成 1.52Km沥青混凝土路面三级公路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说明:(一)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招标业绩只能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设计业绩只能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二)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要求执行。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中成员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施工资质;
3.2.2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2.3 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3.2.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7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2.8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10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 年4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第8开标室。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3 年6月27日 09 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2)采用银行保函时,必须是电子保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00元),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苏仙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735-2883796。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其他
10.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0.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10.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阶段系统检测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10.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电子化交易系统评审过程,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第二信封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信封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6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方式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0.7 招标代理费:¥36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苏仙区投融资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苏园东路6号
联系人:刘娟
电 话:182735222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永乐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委党校电教楼3楼304
联 系 人:曾荣、欧阳婷莉、谭飞艳
电 话:0735-2897225 186735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