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3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
3、项目概况:项目西起湘江大道,东至浏阳河西岸,全长约12.86km。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工可编制及方案优化;工可批复完成后35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招标范围:
6.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书香路至五凌路的排水迁改工程勘察除外);
6.2测量:为完成设计工作及竣工验收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测量工作,提供合格的测量的成果;(全线管网测量、湘江大道至万芙路现状地形图及纵横断面测量除外)。
6.3设计部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书香路至五凌路的排水迁改工程设计除外,详细内容见设计任务书)。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
1.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以往项目业绩:
(1)近五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的市政桥梁或城市道路隧道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2)近五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1.4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高级或以上职称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近五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的市政桥梁或城市道路隧道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以往工程业绩。
1.5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或公路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近五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往工程业绩。并需委任设计负责人为该项目总负责人。
1.6参与本次投标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
2.2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其中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3满足上述“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中第1.2条至第1.8条的要求。
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设计项目以往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勘察项目以往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或人员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帐,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对参与本次投标的均不给予补偿。
七、投标报价
本项目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参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及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等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优惠率下限值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布,请投标人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所有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投标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九、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5年12月4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