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建安工程费约50000万元,其中第1标段约25100万元,第2标段约24900万元。
3、招标范围:包括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区间疏散指示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电扶梯、屏蔽门(安全门)、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和尚双塘车辆段电梯及工艺设备的安装施工工程监理。同时包括本标段监理范围的内容内监理的工作需对(或同)进入监理范围施工的其它承包商、监理及供货商单位的监理事项的协调。
4、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招标人保留监理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监理费用。
5、计划工期:计划电通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计划开始试运行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
6、标段划分:
本工程全线共划分为2个标段:
(1)第1标段
本标段为汽车北站~侯家塘站,标段内车站均为地下站,工程范围含汽车北站、开福区政府站、北辰三角洲站、开福寺站、湘雅路站、营盘路站、五一广场站、黄兴广场站、南门口站及侯家塘站共10个车站及车站前后相邻各半个区间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监理。
(2)第2标段
本标段为南湖路站~尚双塘站,标段内除尚双塘站为高架站外,其他车站均为地下站,工程范围含南湖路站、黄土岭站、涂家冲站、铁道学院站、友谊路站、省政府站、桂花坪站、大托站、中信广场站、尚双塘站共10个车站及相邻各半个区间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和尚双塘车辆段工艺设备安装监理。
7、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8、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但投标人不得同时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方式参加相同标段的投标,且相同标段禁止双重或多重联合,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2本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200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业绩。
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08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因安全质量问题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1.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08年以来以总监或总监代表职务承担过具有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监理业绩。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因安全质量问题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工程。
1.5以往工程业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业绩。以往工程监理经验证明资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监理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2、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联合体各方为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相同标段联合体各方不得双重或多重联合投标,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2.3联合体主办人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的要求;
2.4联合体参与方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拟任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4、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6、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入湘登记证。
7、本次招标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应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2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万元整/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是联合体主办方)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1号线机电设备监理第 标段。
7、同一投标人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其投标保证金需分标段分别提交。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1月27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时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原件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4.2开标验证时,投标人不能出示以上资料交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九、中标原则:同一投标人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可以参与不同标段的投标,但总监代表、专监、监理员及造价员(或造价师)出现其中任一重复配置情形的,都只允许中1个标段,且总监不能超过两个标段(含在长沙行政区域内的在监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应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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