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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14-02-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第二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19亿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监理项目(第二次)

2、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全线设置2座主变电站,牵引降压混合所10座,降压所11座,5座跟随降压变电所;35kV环网采用大环串、大分区的接线方式;接触网采用架空接触网接触网采用DC1500V的架空接触网,其中地下区段采用架空刚性悬挂,地面及高架区段采用架空柔性悬挂;

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估算约31900万元;;

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5、监理服务范围:供电系统监理招标范围包括35kV牵引变电所及降压变电所施工监理项目、接触网施工总包监理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5kV环网电缆工程、35kV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及降压变电所(含跟随变电所)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工程、杂散电流防护系统工程、接触网总包工程以及供电车间设备安装项目等(不含110/35kV主变电站及外线电源引入工程)。具体内容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内容为准。

6、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招标人保留监理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监理费用。

7、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8、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铁路工程(电力、电气化)甲级监理资质,且2008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监理项目。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具备高级技术职称,2008年以来必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以往工程监理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湖南省内企业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湖南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总监理师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4、本项目以往工程监理项目为合同金额350万元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35kv牵引混合所、降压所、接触网、环网电缆)监理项目。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及监理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环网工程、变电所及综合自动化、杂散电流防护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接触网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计量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5人。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除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监项目。(证明方式: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6、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外地企业来长承接业务预登记手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221201432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226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1号线供电系统监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6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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