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劳动路跨京广铁路桥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09】7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及单梁检测、成桥动静载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劳动路跨京广铁路桥改造工程桥梁检测。
2、建设规模:
劳动路跨京广铁路桥改建工程将拆除原有劳动路铁路跨线桥,新建一座上跨京广铁路的城市桥梁。新建桥梁起于劳动路 K2+170 ,往东过车站南路交叉口,跨京广线后,终于树木岭立交桥,全长 437m (含桥梁及接线道路),按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 50km/h 标准进行设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 6500 万元。
3、本次招标范围:
(1)劳动路跨京广铁路桥全桥桩基及单梁检测;
(2)劳动路跨京广铁路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
桥梁相关具体信息详见工程图纸。
4、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资金来源:自筹。
7、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桥梁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经过年检(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及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
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4、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在招标公告发出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劳动路跨京广铁路桥检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劳动路铁路跨线桥检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1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4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开标验证时,由授权委托人与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至监委和行政监管部门查验)、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4、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不能参加的,可由委托代理人参加,但法定代表人应出具相关原因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授权委托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开标验证时,由授权委托人与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至监委和行政监管部门查验)、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