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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迁陵镇老 209 国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公告澄清]

发布日期: 2023-04-13

保靖县迁陵镇老 209 国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本项目原上传的招标文件出现一处错误内容未修改到位,现将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请按修改后的内容投标。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2.条款名称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原内容为: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招标项目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招标项目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保靖县迁陵镇建新路2号;

联 系 人: 汪天生 ;

联系电话: 0743-77277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湘西高新区学院路23号;

联 系 人:段飞国;

联系电话:137074387310743-8239440

 

监督机构:保靖县建筑工程监理站;

联系电话: 0743-7721790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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