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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8-04
项目名称:
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9亿

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5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

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金霞开发区,集公路客运、城市公交、社会停车、出租车、地铁、邮政六位一体的综合性交通枢纽,并有部分商业配套服务的建筑项目和配套的桥梁、市政道路及其他设施。项目总建筑规模约15万平米,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 45%,绿化率≥ 15%。项目总投资额约9亿元,工程费用约7亿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争取上级政策性补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范围: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包括所有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其他设计【包括幕墙、机电、智能化、亮化、景观园林工程、交通部分的二次精装、BIM设计(全过程)及交通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等】、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施工期间相关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设计成果包括: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

7、设计工期要求:提交相关设计基础资料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满足下述2.1项、2.2项资质条件之一:

2.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可不含燃气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设计或公共建筑项目设计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的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3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8.6满足上述“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至第7条的要求。

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8月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811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市高岭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定审稿.doc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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