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芙蓉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6】1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业主为长沙市芙蓉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芙蓉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芙蓉区文体中心位于浏阳河大道以西,嘉雨路以东,万科金域蓝湾以北;
3、项目概况:芙蓉区文体中心净用地面积约为27139平方米(以国土实测有效面积为准),其中各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为:商业 / ㎡、住宅 / ㎡、 其它27139*1.2=32566.8 ㎡。建筑密度≤55%,绿化率≥15%,建筑控制高度﹤24米,容积率≤1.2,广场面积≥1600㎡。拟新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详见第四章)。设计的单栋建筑面积可根据需求超过200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15000万元。
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5、设计周期:总工期约95日历天,分阶段分期设计;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按完成方案设计;
(2)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后40日历天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40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5)节能咨询、绿色建设设计标识咨询等工作随着设计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可研文本编制、节能咨询、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具体包括单体建筑的建筑、结构、支护、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空调、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集成)等各个专业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同时,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专业,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入围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复印件);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4、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参与方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专业,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7月 11 日起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 月 17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