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工可、勘察及设计项目土建设计(标段号:TJSJ-5)标段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工可、勘察及设计项目土建设计(标段号:TJSJ-5)标段有关事项进行如下通知: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司项目的投标,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投标人以往工程业绩和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一并修改。
4、本项目于2013年11月29日发布了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工可、勘察及设计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值,其中上限值附表中序号第16项的“招标项目名称”因录入失误写成了“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五标段”,现将该项的“招标项目名称”修改为“长沙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设计五标段”。
5、投标人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有所投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原件数量;同时应根据所投标段分别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彩色影印件各两套,分别单独密封包装与所投标段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影印件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影印件数量。
6、技术标书封面、封底一律采用白色铜版纸。技术标须采用单面打印。技术标须统一编制连续页码。
7、本项目于2013年11月29日发布了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工可、勘察及设计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值,其中上限值附表中“招标编号”统一修改为“标段号”。
8、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2.10表 2009年(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下注释修改为:“注:1、投标人应将2009年(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汇总成表,并将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附表后。2、投标人应将提交的资格后审原件和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业绩按上表格式进行汇总填写,本表情况应与投标文件中所述情况一致,如投标人未如实、详细、正确填写本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一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业绩汇总表,接受社会监督。4、本表另需单独准备一份,在开标时与单独递交给招标人的资格后审彩色影印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9、本项目招标文件等其他内容不变,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