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已由长发改【201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沙会展中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长沙会展中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黄黎组团浏阳河东岸,南起香樟路的东延线,东至梯塘路,西临浏阳河,北接中轴大道。
3.建设规模: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主要包括12个展馆、2个登陆厅、2个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43.3万平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1万平米,室内展览面积为17.8万平米,室外展览面积为8.5万平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7.8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43.6亿元,拟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工程范围为:北面八个展厅、北登陆厅、连廊的土建、机电、装修、室外展场、室外配套等内容,第一期工程建安费约25亿元。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6、标段划分:分为2个施工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包括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图中北登陆厅D1、四个展馆(W1、W2、W3、W4)、两个连接厅(W1~2和W3~4)及西侧连廊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幕墙、装修(含精装修)、机电综合(包括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电梯安装、给排水工程以及划定施工范围内的室外展场、室外道路和管网、景观及园林绿化等所有工程的监理。第一标段的工程建安费约15亿元,建筑面积约 17.5万 平方米,钢结构跨度为90米。
第二标段:包括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图中四个展馆(E1、E2、E3、E4)、两个连接厅(E1~2和E3~4)及东侧连廊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幕墙、装修(含精装修)、机电综合(包括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给排水工程以及划定施工范围内的室外展场、室外道路和管网、景观及园林绿化等所有工程的监理。第二标段的工程建安费约10亿元,建筑面积约 8.6万平方米,钢结构跨度为90米。
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工期约25个月(76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期约为20个月(610日历天)
8、监理质量要求:合格,并确保获芙蓉奖或以上奖项。
9、拟采用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企业近5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须具备不少于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单项合同施工监理业绩:钢结构跨度不少于60米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其中二标段为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业绩(会展场馆、音乐馆、体育馆、机场航站楼、交通枢纽楼、火车站等公共建筑);
(4)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中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监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可以证明无在监项目的官方查询网址;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即每标段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其中土建工程师1人,结构工程师1人,暖通工程师1人,电气工程师1人、造价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以证明),监理员6人,且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企业需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被评审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应主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否则其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
注: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证明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予以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3日起至2014年7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7:00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7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每标段人民币8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监理一/二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监理一/二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1-8489862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