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维护油料场整体搬迁项目已由长发改[2010]643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维护油料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市政维护油料场整体搬迁建安工程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捞刀河镇大明村,由综合楼、实验楼、室内堆料场、传达室、料棚、摊铺机房、地埋式雨水蓄水池、地埋污水处理池、厂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组成,总建筑面积5243.63㎡,工程总造价约2100万元。
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6.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修、钢结构、绿化、污水处理、厂区道路及室内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资金来源:自筹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综合评估法(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近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厂房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建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均无在建项目;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在有效期内)或具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盖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入湘建筑企业登记专用章(红头章)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
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3年6月14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3年6月18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9: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4日上午9:00时整;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其他内容
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2.对于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3.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1、2号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