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充电桩第一批采购项目五个充电站供电工程
澄清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MXZB-HH-2023031 )
—、内容:
各位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 资格与业绩”项目经理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20 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5 分,共计 30 分)(提供政府或交易中心网上查询中标信息)
更正为:
项目经理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20 万元 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5 分,共计30 分)
(1) 考核依据: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 书(招标工程提交) 、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 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 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 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 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 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 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 确认) 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下同)。 项目经 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 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 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 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计分。 投标人提供 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 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 涉及投标人资格条 件时,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 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评审加分时,投标人、 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2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共计 20 分)(提供政府或交易中心网上查询中标信息)
更正为:
技术负责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2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共计 20 分)
(1)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 、 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技 术负责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 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 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盖章认 可,下同)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 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 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 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计分。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 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否决其投标; 涉及评审加分时,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
3、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9: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澄清文件为准。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45—2160516 。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溆浦城投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溆浦县;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39031118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 北楼 1904;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 1536780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