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公安局 的
韶山市公安局智能装备室建设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10号,采购代理编号 :XTSH-2023-015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公安局智能装备室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10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SH-2023-0154、采购项目预算:660710.00元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7、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þ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品目分类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货物 | 韶山市公安局智能装备室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质保金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
¥12000.00元(人民币:壹万贰仟元)。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者担保电子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
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
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保证保险、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1、请从
即日起至2023年03月2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3年03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3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会议现场给采购人及监委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韶山市公安局
地 址:湘潭市韶山市枣园路与陵园路交叉口北50米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731-55683033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联 系 人:刘笑波
电 话:15084708187
传 真:0731-5566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