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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8-17
项目名称: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6万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望城区乌山街道和高塘岭街道,北临旺旺西路,东接高原路,西至高教路,南接喻家坡路。

3、项目概况: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4%;绿地率≥40%;建筑限高60米。规划用地面积447625.86平方米,其中绿地代征面积11291.47平方米,道路代征面积57518.8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78815.50平方米,拟建筑面积28.81万平方米,其中信息科技楼5100平方米,创新创业楼8100平方米,机电工程学院理实一体楼22300平方米,电子工程学院理实一体楼16200平方米。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包括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协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的全过程咨询及审查服务。

6、设计周期及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协助工可编制;

②项目工可批复后5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5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含)以上总建筑面积140000㎡以上的公共建筑群项目设计业绩。设计业绩的有效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盖章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根据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投标承诺书(5-2)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关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答疑及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8月21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招标人验证。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定标原则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多于6家(含)的: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设计中标人,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工作;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设计咨询中标人,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咨询工作;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多于3家,少于6家(不含)的: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设计中标人,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工作。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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