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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发布日期: 2023-03-15
项目名称:
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开标时间:
2023-04-10
项目预算:
0.04万
招标人:
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B-230201

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已由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雨高新管发〔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2、项目位置: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3、项目概况

3.1为提升雨湖高新区的配套实力和环境实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同意实施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

3.1.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原锰矿武装部4#栋房改造为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887.51㎡。1-2 层改造为物业管理办公室、档案值班室,3-4 层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内容包括原有建筑改扩建、室内外装修及道路、水、电、气等配套设施。

3.2改造目标:满足园区内企业员工住宿需求及配套服务设施。

4、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4.1 建设总投资约1446.68万元。

5、资金来源和支付保证

5.1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投资

5.2支付保证:项目公司产生的经营收益。

二、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1、招标范围:

1.1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

1.2 项目投资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原锰矿武装部四楼(4#栋)的投资,3#栋和4#栋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2、合同期:

2.1工程总承包(EPC)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开工令下达后16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施工图。

2.2合作运营期限:30年,合作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要求:①设计:按招标人的初步设计,设计的内容、标准、规模和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

4、工程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 80 号令及双方合同约定要求。

三、承包经营模式

采取“投资+建设+运营”的承包经营模式,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人,中标后与招标人下属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雨湖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公司负责3#栋和4#栋房屋建筑面积共5317.39㎡的后期运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物业管理、经营、维护等工作。社会投资人依法负责本项目具体实施,项目合作期限内除房屋使用费以外的项目全部建设资金[鹤岭广场以北复兴路西北4#栋房屋3887.51㎡重建,总投资约1446.68万元(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包括合作期限内项目需投入的固定资产建设资金(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建设费用)、运营资金缺口的筹集、合作项目运营、推广活动等全部费用。招标人负责该处资产的现状提供,具有监督和有可能影响国有资产损害的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招标人依法通过置换、补偿腾空房屋内居民,依法更改所有权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6、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职员。

7、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员。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湘潭(https://credit.xiangtan.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根据潭公管办【2018】1 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应满足:

1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12.2联合体牵头方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

1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采用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担保电子保函形式)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243.150.80:8089/G2/indexMh.jsp),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在“选择投标担保方式”栏目内选择保函类型(担保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5、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9、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31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2、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109时00分前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19115/content_860932.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2023年4月109时00分前按照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1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5550623。

十一、其他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联系方式

人: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街道矿科研所(湘锰二院)

人:谭先生

   话:0731-55550637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人:张玲(项目负责人)、刘庭

   话:0731-55955107  

   真:0731-53283537    

   箱:282779355@qq.com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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