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道路工程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属城市快捷路,采用主辅分离方式,主线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km/h,全长3739.4米,规划宽度60米,实施路幅宽度60米,由北向南分别与战备路、牛角冲路、侯家冲路、柳树塘路、时代阳光大道以及区域内的两条支路(仙岭路、黄梅冲路)和绕城高速A匝道相交,终点与县道047相交。项目总投资约12.53亿元(含征地拆迁)。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结算资料进窗为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长沙市红旗路(战备路-绕城高速)道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天桥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及交通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线迁改和其他附属工程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以及过程中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的造价审核工作。对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招标答疑等相关工作;
(2)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
(3)按招标人要求建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台账及完整的咨询服务工作日志;
(4)参与各方组织的关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工作会议,包括会议前相关准备、会议相关建议、会后编写会议纪要等相关工作;
(5)完成全线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的工程量价核算(含管线迁改预算或管线迁改合理报价范围的审核,出具报告,及招标人根据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预算、结算项目);
(6)按招标人要求对工程造价纠纷、索赔提供咨询意见;
(7)按招标人要求对工程方案变更的经济比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审核月进度计量支付、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材料调差、暂定金额、暂估价等发生的费用,并出具审核报告,相应的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按月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对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询价、定价;
(9)及时审核已完工程的工程造价(含招标人根据需要临时交代的结算项目);
(10)提供涉及委托咨询项目的人工、材料等造价信息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1)协助复核结算资料,配合办理结算审计的相关工作;
(12)负责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5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有一个及以上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入围业绩;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与建设单位签署的造价咨询合同,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建设单位签署的合同日期为准;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3人,且均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5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6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8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工务局
10、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