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化县2022年度恢复耕地项目 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新发改投资【2022】22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招标人为 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测量、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2022年度恢复耕地项目设计、测量、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NTXXH2022-098 2.3建设地点:新化县上梅街道、上渡街道等30个街道乡镇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完成恢复耕地任务9700亩,全部恢复成旱地。进行土地平整,对原有荒废耕地及“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进行平整,并客土制耕作层,对项目区原有耕地增施有机肥,总投资约2949万元。新增耕地必须种植好农作物。 2.6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测量、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测量、设计、施工、治理、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等全面负责。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测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2.7.2施工: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标准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9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由于机构改革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均已暂停受理土地规划编制资质申报及延期事项,在此过渡期,土地规划编制资质未延期的投标单位需取得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资质认证书);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规划师或土地管理/土地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的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个人查询明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除外); 3.4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待中标后配备到位。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6.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3.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5.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需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7.3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7.4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咨询联系方式:CA、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38-6371187; QQ:271325733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新化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监督,联系电话:0738-3239608。 10、其他 温馨提示:参加现场开评标(竞买会)人员请履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全程科学佩戴新冠病毒防护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新化县富康路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738467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73896266 |